藏傳佛教,又稱「藏語系佛教」,顧名思義是以「藏語」為主體來繼承、理解、發展佛教文化的佛教傳承。
現代一般認為,全世界的佛教傳承體系分成:
。南方以巴利語為主的南傳佛教
。北方以漢文字為主的漢傳或北傳佛教
。藏地以藏文字為主的藏傳佛教
其他傳承的佛教則是屬於這三大系佛教的支分。
藏傳佛教起源於公元六世紀,當時藏地還是一片愚蒙之地,沒有文字,並且流行著傳統的民俗薩滿信仰。
然而,當時幾代古藏地的國王(贊普)們,希望將藏地打造成一個有文明、知禮節的地方,所以積極地從中國及印度兩個文化盛行的地區,持續引入了許許多多的文化思想與知識體系。在此過程之中,從印度引入的主要思想體系,傳至藏地、逐漸構成了藏傳佛教。
藏傳佛教與其他現有傳承的佛教有幾個明確性的差異。
首先,藏傳佛教在引入之時,非常重視密宗的力量,原因在於西藏當地有許許多多原有的鬼神精怪對佛法不一定接受,甚至採取排斥態度,為使佛法能在藏地順利扎根,及化解非人阻礙佛法廣傳與破壞寺院建立,佛法中屬於密宗之傳承遂跟著密宗大師們來到藏地。
這是因為,密宗的修行者大多透過密宗方式認識身心靈、並開發出內在異於常人的超能力,並藉此降服藏地原有之鬼神精怪。
藏傳佛教在早期傳播時期,原本由大堪布靜命為首的學者們,希望在藏地建立完整的僧傳與翻譯系統。這個願望直到蓮花生大士進入藏地,並透過密咒的方式降服了藏地的所有的鬼神精怪之後才得以達成,並且在往後的一百多年的時間,在藏地建立了完整的佛法思想、經論、修行體系與文化。
這一系列的修行體系、思想與文化,基本上是以印度當時的顯教為主,也就是透過「理智」和「意識」層面的修行來改變自己生命、來解決生命迷惑的體系方式,密宗修行文化當時雖有蓮花生大士帶入藏地,但並非全然盛行。
到了公元八世紀末,藏傳佛教面臨到了嚴重性的打擊,當時原本大一統的西藏政府、西藏政權,在滅佛惡王──朗達瑪的主導之下,不僅破壞了佛教,也導致了藏民族內部的分裂。從此之後,整個藏地分裂成許許多多的小國,直到十七世紀為止。
這段期間各個小國們,雖然經歷了前期的滅佛打擊,在文化上或有損失;然而,他們大多透過自己的家族勢力、王族勢力等等,繼續從印度迎請佛教高僧前來藏地,藏傳佛教迎來如雨後春筍,花開興盛的時代。
當時,相較於前期的藏傳佛教,由政府統一推廣、統一翻譯、統一引入,此時的各地氏族與小國國主們,則分別從印度迎請大師入藏、或是自己派出子侄前往印度學習,引入了許許多多藏傳佛法後期的體系,包括:
。繼承了完整的那爛陀思想修行系統的桑浦寺
。重視密宗修行為核心的薩迦寺及山南洛札寺
特別是當時印度兼通顯宗與密宗的佛法思想大家—阿底峽尊者,也被迎請到藏地弘揚佛法,如此構成了「修心」、「密宗」、「顯教理論」三大體系共存的藏傳佛法後弘期時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