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我說南懷瑾不是佛學大師
基本上是這樣,一個「佛學大師」的條件,必須審視他認識「佛法」的時候,是站在哪個文化本位來看問題;想像一顆雞蛋,蛋黃如果是佛法,那麼蛋白、蛋殼,就是構成這個人認識這個「思想體」的支撐點。
有些人的蛋黃是佛法,但是蛋白是民俗信仰;有些人蛋黃是佛法,但是蛋白是苯教;有些人蛋黃是佛法,但是蛋白是儒釋道合一的「傳統價值」,這些細節在高談闊論時不會有太明顯的、致命性的差異,但是在「方法論」上面,就會有根本的不同了。
佛陀很清楚的告訴我們,他的教導中,弟子們應該修學的「雞蛋」,依序是蛋殼的增上戒學、蛋白的增上定學跟蛋黃的增上慧學;我們都知道,戒律是佛法修持、佛法「方法論」的基礎,而在釋迦牟尼佛的教團中,「戒律」之所以稱為「增上」,是因為他有增長「禪定」與「智慧」的力量,有別於外道盲目戒斷式的「戒禁取」。
從這個角度來看,有興趣的人可以讀讀南懷瑾對「戒婬」這件事情的態度:他成篇談理論道,煉氣煉丹之說,要不就是引用《楞嚴經》這種是否為正統佛經仍有極高爭議性的經典,這就是典型「蛋白用儒釋道合一」的表現。一個受過正統佛學訓練的人,在講「戒」的時候,都是從「防護」、「謹慎」的角度開始,強調戒律對於人的「正知與正念」能得到什麼程度的提升,而不是從「漏精會漏丹」之類的道家角度切入,因為這會產生誤導性。
另外,關於「戒婬」的問題,其實一直都是流傳於儒家文化強盛地區的佛教之隱患,我在《釐清眾主理路論》的序言,介紹因明學的價值時就提到:
「佛經,是一切佛法的共同基礎。然而,我們每一個人在閱讀佛經時,往往會因為個人的理解、主觀,而有各種解讀,莫衷一是。換句話說,『論典』其實就是幫助我們,站在『祖師』這些不論是在年代上、文化上、生活型態上或語言上都更為接近佛陀的『視角』,來理解佛經。
「當這個視角出現了文化上的主觀,或是意識形態上的價值觀,會讓我們在理解佛經時,有嚴重的偏差。舉我常用的一個例子來說:關於在家人的『邪淫』一戒,如果回到印度本土的文化脈絡來看,這條戒律的設定,是因為認定只要是女人、就一定是某人的所有物;未成年時的所有人為家長,成年後的所有人為丈夫,兩者皆非的話所有人是國君,出家後的所有者是『法』。
「當一位女子作為他人的所有物時,與其發生性行為就構成了對「他人財產」的侵害。只有從這個文化脈絡理解,我們才能知道為什麼嫖妓時付錢就不犯邪淫、沒付就犯(身體所有權歸妓女本身)、為什麼佛陀說北俱盧洲人沒有邪淫戒(因為當地人沒有所有權觀念),乃至為什麼《俱舍論》中將邪淫與偷盜放在同一欄位等等。
「恰好相反的是,大多華人在理解此戒律時,受理學的影響,而從「禁慾」的角度來解釋邪淫,擴大到各種性行為都是不淨的、污穢的。在錯誤的脈絡下,不但會讓人誤解佛法,更會出現在解釋佛經上明確談到『嫖妓不犯邪淫』一事時,出現了:『共淫女行淫,與直,無犯。應是不犯上品不可悔罪,然戕身敗德,寧謂無過?思之!』這種硬要拉到符合自我價值觀的論述。」
不得不說,南懷瑾有意識到佛學、佛法與佛教的不同,這點實在值得讚賞,高出許多人的體悟極多;但是,既然知道「佛法」,就應重視「佛法中的方法論」,卻引用的是儒道之說,實在可惜;他在「儒釋道一家」的佛學體系中可能可稱為大師,但是在「佛法」中,則實在遠甚。
這種問題,追根究底我覺得有兩個原因:一來是因為許多這些知識傳播者不重視佛法內的「論」,只喜歡讀「經」,然後讀「佛經」時所採用的解釋學,又是儒家或道家的那套知識,這就像帶著一般眼鏡要看3D電影一樣,不可能看出其真實的樣貌。
另外一個問題更為廣泛,也是我們現代人面對的問題:缺乏佛法基礎教育,根據經論記載,印度地區人民學習佛法時,第一步就是了解佛陀所親自給予的教導,並閱讀佛陀的生平故事,若不如此則「謂之越敘」,可惜現在很少人有機會接觸這些經典,追根究底一來可能太冗長而平實,不像《法華經》、《金剛經》那樣玄之又玄又詞藻優美,二來則當然是推廣上有一定的難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