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學知識

佛弟子的教條是什麼?

照顧冤親債主,是佛法特有的慈悲法門,其背後的原理、與佛弟子的信條關係密切。
佛弟子的「信條」為何?或者佛,皈依三寶後的責任是什麼?
這件事情看起來很簡單,但其實很難回答:原因在於,佛法本身是一種「智性」的認同、因此典型上我們去判斷一個人是否在智性上為佛弟子時,主要是看他是否認可「四法印」的觀念,而並非從他是否執行某種儀式來談。
其次,佛陀在世時對佛弟子的「行為規範」,大部分的都是「軟性」的勸誡,而非剛性的制定。
不過,正因為佛法本身的「軟性」特質,所以它能夠很快速遞跨越民族、國界與階級,傳播到許多地方。
然而,也因為如此,難以界定所謂佛弟子的「必備」責任,因為佛經上「相對」沒有那麼明確的記載。
不過我們能夠從佛陀在世時的「勸誡」,看出一個基本的輪廓:
首先,佛陀鼓勵佛弟子「佈施而持戒」,這是針對所有佛弟子、特別是在家佛弟子的鼓勵。
其中,皈依三寶後、特別是持守居士戒者,就會有「戒體」,這是一種佛弟子的身份本質。
然而,只要是戒律、則定期也必須進行淨化,所以:持守戒+淨化戒,自然就會是佛弟子的「義務」。
一般的佛弟子(非出家人)的我們,淨化戒律的方式是持守齋戒、傳統上是以每個月2次以上為基準,這是佛弟子的第一層義務。


其次,佛陀既然鼓勵我們「佈施」,這也是佛弟子的責任,然而,「佈施」是個很籠統的事情、無法量化與規定,因此就很難變成一個可依循的步驟。
不過,藏傳佛法中的記載,主張佛陀曾經強調,佛弟子如同觀念上要遵循四法印一般、修行上也有必須遵循的四法印,也就是定期(最好每天)施食給四個對象:
鬼子母、財神、一般餓鬼、焰口餓鬼。但為何針對的是這四個對象?我們下次再談。

 

不過,這四個對象的「規範」,建構出了佛法後續各種佈施、供養之法門的理論與修行基礎。
施鬼子母食,是佛弟子與佛教護法互動的濫觴。
施財神食,是佛弟子與世間神明互動的濫觴。
施一般餓鬼食,是佛弟子與親族、冤親債主互動的濫觴。
施焰口餓鬼食,是佛弟子照顧好兄弟等特別受苦孤魂之濫觴。
這種處理冤親債主的方法,後來在藏傳佛法中發展成完成的「煙施」系統,並由我們台灣岡波聖地透過現代華人習慣的方式。落實在台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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