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學知識

色中之色(2):器官屬色,神經也屬色

上一次討論到外色,也就是「根據人類經驗排序外在物質世界」的分類方法。接下來,要繼續討論「內色」。
 

內色、就是我們的感官。

對應於五個外色,我們的感官也分成五種:眼、耳、鼻、舌與身。

不過嚴格來說,依照佛法的說法它們應該要被稱為「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與根身」。

所謂的「根」,白話來說就是感官的意思,但更嚴格來說,所謂的「根」包括幾層意涵:

 

一、源頭:五根是所有的經驗(識)的基礎,所以稱為「根」。

 

二、能力:五根具備積集接觸外界的力量。我們所有感受、經驗與想法的動能,因此稱為「根」。

 

從佛法的角度來看,根包括兩組:浮塵根與淨色根。

所謂的浮塵根,就是具體的器官。例如眼球、耳朵、鼻子,這些分別是眼的浮塵根、耳的浮塵根與鼻的浮塵;淨色根,則是其中傳導經驗的能力(與我們現在所說的神經相似),淨色根是我們一般肉眼所看不到的,但它在我們經驗事物上,起了重要的影響力。

 

舉例來說,為什麼一個天生的盲人雖然有眼球卻看不到?

佛法認為,這是因為他的眼浮塵根(眼球)正常,但他的眼淨色根(視神經)或許受到損壞或發育不良所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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