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與神同行》一開頭引用了《佛說壽生經》,論證七種地獄的存在;然而只要我們稍微翻閱該經典,明顯就能看到那不是一部佛經、而是部偽經:換句話說,那是假借佛陀的名義,實際上宣傳非佛法世界觀的文獻。
綜觀《與神同行》,我們不難發現其所主張的世界觀是民俗信仰世界觀(我覺得不能單方面稱之為道教世界觀,但這不是我的專業。)當然,並不是說非佛法的世界觀一定是錯的、也不是說佛法的世界觀比較優越;只是要純粹論述兩者的差異。
《與神同行》把世界分成兩個層次:陽與陰,這種二分法的架構貫徹了整個民俗信仰世界觀,包括陽世與陰曹、超生與墮落;更進一步的就是「通過審判者轉世」、「未通過者在地獄受苦」的概念。
在這個架構中,我們得注意一個重要的關鍵:轉世,是一種獎勵、是那些表現好的人才可以轉世。而這邊轉世所指的,大抵是「再生為人」。如果留在地獄中則不稱為轉世。
不過這部電影似乎沒有描述到是否會轉世為小動物就是了,但話說回來,「民俗信仰」本來就不是一個受過刻意整理、架構的思想體系。
相對來說,佛法的世界觀並不是如此的二元:佛法傳統上把生命分成三個循序漸進的階段、而不是把世界分成兩個隔離的層次。這三個階段依序叫做生有、死有跟中有,生有是指活著、死有是指死去,而死後等待轉世的過程則稱為中有、又叫作中陰。
佛法也談轉世、更可以說是世界上最早「完整架構轉世理論」的思想(雖然轉世理論最早的我明確文獻系統源自印度教的前身,但完整架構好的則是佛法。)但佛法所說的轉世跟民俗信仰概念的轉世挺不一樣。
a. 首先,佛法談的轉世是「必然」而不是「獎勵」,任何生命在死亡之後必定會轉世,並不像民俗信仰認為「乖乖才轉世,不乖下地獄。」
關鍵的差異,在於民俗信仰以「轉世來人間享福」為樂,而佛法以「轉世經歷生老病死」為苦;所以前者才會認為轉世是一種獎勵,後者認為轉世是一種無奈。
更深一點來說,佛法認為,我們之所以「一定轉世」,是基於我們死亡當刻那份強烈至極的「自我保護欲」所驅使,它強烈地想要保護、捍衛、珍惜我們現有的一切。這份力量之強烈,讓我們死後立刻與我們過去的業力相作用,創造出一組新的生命,這就是所謂的「轉世」。
這方面的細節,歡迎參考拙作《辯經.辨人生》
b. 其次,佛法認為轉世的去處,包括六種生命形態、又稱為六道輪迴: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、天、人、阿修羅;而不單單只有「轉世為人」這個選項。
民俗信仰以分類在生表現的方式,決定人死後的結局:好的轉世當人,壞的留在地獄受苦;但佛法認為死亡時的「自我保護欲」(專有名詞為前明利心)遠比在生的表現重要:當這份保護欲與六類情緒(煩惱)中任一種相呼應時,我們就會轉世到相對應的生命形態。
比如說,死時產生憤怒的情緒、會令人轉世為地獄眾生;而正是因為情緒大抵上可以歸類為六種元素,所以相對應的轉世去處也有六種。
總之,我們死前的自我保護欲會自動驅使我們轉世為什麼,而不待他人的審判;有一個外在的神祇在審判我們的去處、或者只有表現良好才可以去好的地方、不好會被判刑等等,並不是佛法認為的轉世觀。
這兩種不同的世界觀,會讓我們做出不同的行為:民俗信仰會鼓勵人行善積德、多做好事,多跟神明打好關係,以期在陰曹審判時能得個好結果。佛法則主張訓練自心,讓我們能夠掌握自己的心不受六種情緒的佔領,更進一步能夠控制那份自我保護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