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種「愛」與我們一般認為的愛不一樣:
原始佛法:本能的愛
在佛法中,「愛」這個主題之所以會出現、並且變得如此重要,主要原因在於「轉世問題」:眾所周知,佛法最原始的核心價值是「不再轉世」:基於佛陀意識到,輪迴中沒有安樂之處可言,因此停止轉世是唯一的答案。(如果你不知道這件事情,請閱讀《辯經・辨人生》。)
然而,停止轉世,就必須知道「為什麼會轉世」,依照佛法的理論,主要原因在於「我愛」,《大毘婆沙論》提到:「有情類貪著我故,四方追求,造善惡行,由此諸有相續無窮。」白話來看:眾生們正是因為貪愛於「我」,因此而有各式各樣的行為,進而產生一次又一次、相續無窮的轉世(諸有)。
因此,斬斷「愛」就是此處的根本:但更具體來說,是「愛我」、也就是貪愛自我:
佛法認為,人的心識有深淺、粗細之分,其中的差異,來自其是否受外境所影響、以及其是否會驅動行為。舉例來說,如果這個「愛」是因為受所發生,那就是不為受所發生的愛更細微:
《大毘婆沙論》:「識身論說:『若有三受、未斷未知,能起諸愛、引眾苦果。故知三受皆是愛緣。』」換句話說,此處所說的「愛」是為「受」所觸發的:經由十二緣起中,前面的六入(六種感官)與境接觸(觸),產生「受」,因而產生愛。換句話說,這種「愛」是由「受」所觸發的,屬於較為表層、粗的愛。
什麼是細微的愛呢?舉例來說,有一種禪修技巧叫做「滅盡定」,專有名詞稱之為「滅受想定」,這是一種佛法跟外道都共享的禪定技巧:透過於消滅(其實只是壓制)五蘊中的「受」和「想」,自然也就終止了後面的「行」和「識」,換句話說:終止受與想,就能讓一切心理運動都停止下來。
如果依照佛法論點來看,透過修持滅盡定的人會不會轉世呢?會:他們會轉世到「無想天」的心理層次中,《大毘婆沙論》:「問:『此於何處受何異熟果?』答:『於無想天受五蘊異熟果。』」
這時候就出現一個值得爬梳的邏輯問題,我用簡單的條列式來呈現:
Q1.修滅盡定者,會轉世嗎?
A1.會轉世,轉世到無想天。
Q2.修滅盡定者,臨終前有「愛」嗎?很多人受到偽經楞嚴的影響,以為性慾是眾生輪迴之因,但這並不是事實喔!雖然佛陀鼓勵出家者要斬斷性慾,但這只是因為這會比較好產生禪定,再以禪定去親見真理,斬斷煩惱。但是,如果你能夠不斬斷性慾,就親見真理,那也沒有不可。
事實上,佛陀的確對於「愛」這件事情多有著墨,但
A2.有,因為會轉世:轉世之因,必然是愛。
Q3.修滅盡定者,臨終前的「愛」是什麼?
A3.不會是「受」所觸發的愛、因為此時沒有「受」(滅盡定=滅受想定)。
結論:有一種愛,比「受所觸發」的愛還細微:它就是針對自我的愛,簡稱「愛我執」。
用我常使現代語言來形容,這種就是屬於本能、本質的求生欲:比如將一個人的頭壓倒水裡面時,就算當下它的「受」跟「想」都停止運作,但還是會本能地、自然地抗拒,想要擺脫那窒息的感受。這就是「愛我執」的表現:它很細微,平常感受不到,但正是這樣的細微力量,導致了轉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