透過前一篇文章了四諦因果之後,我們可以發現:四諦可以濃縮在兩系因果中。
那就是:痛苦(輪迴)因果、涅槃因果。
痛苦之果是苦諦、痛苦之因是集諦,涅槃之果是滅諦、涅槃之因是道諦。這也與佛法呼籲、強調的因緣論相呼應:
我們無法直接避免苦的發生,必須從苦的源頭(集)下手斬斷:而要找到苦的源頭,要先知道苦是哪些,這就是輪迴的二諦。而當我們斬斷了集,就會到達苦的終結(滅),佛陀為我們做證滅的存在,鼓勵我們修持道諦。
我們往往以為「輪迴」是一個地方、「涅槃」又是另一個地方,但事實上,輪迴與涅槃不是場所、也不是阿Q的心理狀態(心善即淨土、心惡即輪迴),而是我們現實上的存在狀況:當我們還受集諦的影響,感受著苦,這就是輪迴,哪怕我們坐在寺院裡,這都還是輪迴。
當我們斬斷了集,證悟了寧靜,那就算我們坐在沙漠上,那也就是涅槃。
・四諦具體來說是什麼?
在四諦的定義上,不同的宗派有不同的看法,《大毘婆沙論》描述了以下內容:
四諦自性云何?
1、阿毘達磨諸論師言:五取蘊是苦諦,有漏因是集諦,彼擇滅是滅諦,學、無學法是道諦。
2、譬喻者說:諸名色是苦諦,業煩惱是集諦,業煩惱盡是滅諦,奢摩他、毘鉢舍那是道諦。
3、分別論者作如是說:若有八苦相是苦是苦諦、餘有漏法是苦非苦諦,招後有愛是集是集諦、
餘愛及餘有漏因是集非集諦,招後有愛盡是滅是滅諦、餘愛盡及餘有漏因盡是滅非滅諦,學八支
聖道是道是道諦、餘學法及一切無學法是道非道諦。
也就是說:苦諦指的是我們的生心理組合、其源頭業力與煩惱是集諦、集諦的終結是滅諦、而斬斷集諦的禪修是道諦。
這樣說起來,就能知道四諦具體所指為何了。